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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港二支路(高岭西路—铁山港西路)工程 中标公示

来源:本站   |   作者:本站   |   发布时间:2016-07-08   |   浏览:22516


项目名称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港二支路(高岭西路—铁山港西路)工程

招标类别

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道路全长约600米,宽22米。包括道路、排水、照明、交通设施等工程(绿化工程除外),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开标时间

2016077

公示开始时间

2016078

公示截止时间

20160712

中标
候选
人情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南宁市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雷美媛

投标报价

13235155.57

  

12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余兰梅

投标报价

13253919.93

  

12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兴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李平

投标报价

13278171.28

  

12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评标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招标人签发同意公示的第二天起计算。 

投诉受理部门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谢工, 0771-4515719

   

南宁科巨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梁工,0771-4951091

招标代理人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何工,0771-5595399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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