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北部湾科技园总部基地一期工程项目B3、B4栋政务服务大厅及办公室装修工程招标文件有如下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第114~115页,第12.3.1点,第③小点, “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3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用定额》;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费用定额》;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节能消耗量定额》;200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园林绿化养护消耗量及费用定额》;《关于颁布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人工材料配合比机械台班基期价>的通知》(桂建标[2013]41号);人工工资按(桂建标[2015]5号)执行、工伤保险费按桂建管[2008]37号文执行、定额管理费费率调整按桂建标[2015]5号文执行(安装工程费用定额按桂建标[2013]47号文执行),已颁布实施新版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费用定额的按其规定执行。”
现修改为:“ 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关于颁布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人工材料配合比机械台班基期价>的通知》(桂建标〔2013〕41号文)、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拆除消耗量定额》、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拆除工程及费用定额》、2016《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桂建标〔2016〕16号)、《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 人工工资按(桂建标〔2015〕5号)执行,已颁布实施新版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费用定额的按其规定执行。”
(二)原招标文件第146页,第2大点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第2.1点,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 “(1)计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用定额》、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费用定额》、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费用定额》、《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 《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2007年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有关规定及现行有关配套费率、人工和机械台班费用调整规定、《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6年第2期以及现行的有关文件以及当地市场材料价格、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纸和补充资料。”
现修改为:“ (1)计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关于颁布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人工材料配合比机械台班基期价>的通知》(桂建标〔2013〕41号文)、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拆除消耗量定额》、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拆除工程及费用定额》、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桂建标〔2016〕16号)、《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2007年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有关规定及现行有关配套费率、人工和机械台班费用调整规定、《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6年第4期以及现行的有关文件以及当地市场材料价格、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纸和补充资料,人工工资按(桂建标〔2015〕5号)执行。”
(三)原招标文件第146页,第2大点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第2.1点,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删除第(2)点。
“(2)定额人工工资调整按桂建标【2015】5号文执行;建筑、装饰、园林绿化工程定额管理费费率按新颁布消耗量定额的费用定额执行;安装、市政工程定额管理费费率调整按桂建标【2013】47号文执行。”
(四)根据广西住建厅(桂建标【2016】17号文)要求,本项目按照营改增后的计价依据执行结算;为保证本项目的结算能按营改增后的计价依据一致,原招标文件中涉及信息价的部分均由《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6年第2期改为《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6年第4期。
请投标人按以上内容修改,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南宁绿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5月23日